缅北KK园区诈骗头子被抓专骗中国人敛财21亿却只被判11年?

泰国当地一名极负盛名的华侨慈善家“佘伦凯”在家中被警方逮捕审问。经过调查,人们才发现这一残酷的真相。

原来,这位打着慈善名号的企业家竟然是缅北集团的一分子,他把中国同胞骗到缅北,卖给进行器官交易组织,赚得盆满钵满。

经过警方对公众的工作汇报显示,这位大慈善家可远没有表面上那么简单。他的慈善家的外衣就是在为他的庞大的黑色产业做掩饰!

表面上是集科技产业,新型商城,娱乐场所为一体的特色产业新城,实际上在这层美好的外表下,还藏着令人无比震惊的秘密。

在这里,可谓是一座气势恢宏的“黑色城堡”。地下赌博场像血管一般遍布亚太新城的全城,贩卖人体器官,人口拐卖的产业链在这里做得“风生水起”。

泰国警方要是想拔掉这颗城市毒瘤,就必须要层层审查,缜密监控,才能真正找出余伦凯的背后保护伞。

调查发现,余伦凯与当地的索契督,佘伦凯用利益诱惑索契督来为自己提供帮助,用武装力量来保护亚太新城,两者互惠互利。

其实佘伦凯的出身并不好,1982年湖南省邵东县的一个小村子里,佘伦凯出生了。父母给他起名叫做佘智江。

1996年,上初中的佘智江由于家中实在贫困,已经无法负担得起他上学的费用,无奈之下,佘智江只好辍学,陪着父母种田。

但是,佘智江从小心高气傲,他渴望出去闯荡一番天地,所以在初中毕业后,便跟随村中的哥哥姐姐们踏往去城里打工的路。

之后,佘智江便在发廊开启了他在广东的第一份工作。渐渐地,他逐渐发现这份工作虽然非常稳定,但是来钱比较慢,每次挣得一点钱转头就要被他花光。

所以,秉持着“多个技能多条路”的原则,佘智江开始频繁光顾这座城市的各个职业当中,想在光怪陆离的城市里面寻找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安宁。

他辗转在广东一带,去做过按摩技师,也当过餐馆服务员,进过厂又去摆摊卖过货。在日积月累的时间中,他逐渐摸清了这座城市底层的脾性。

同时他也结交了很多不一样的朋友。有一天,他在餐馆时认识的朋友小李找到他,说是要请他吃饭,美其名曰感谢佘智江在餐馆时对他的照顾。

小李在酒足饭饱后告诉佘智江,网络诈骗是这个时代来钱最快的方法,大家都开始疯的一样挤进网络游戏的网里,但是法律网络的监管还没来得及跟紧时代。

佘智江先是跟随小李去往菲律宾,在那里他们可以逃过国内外警方的追查。他们先是创建了一个赌博性质的网络游戏网站,以此作为赚钱的媒介。

等到网民赚到一定金额后,就开始收网,最后甚至将投入的本金也输得精光。于是,佘智江和小李在国外赚得盆满钵满。

佘智江发现国内的网络监管力度实在是漏洞百出,他认为国内有大片市场等待开发,于是便决定带着本金回国发展。

在国内,佘智江又发展了一些下线,来帮助他管理。他的罪恶之手不但涉及网络赌博,更开始接触网络借贷,电话诈骗,传销等更多非法业务上面。

佘智江想要通过钻法律的空子去牟取利益,在这种非法的运营中,慢慢地,佘智江在短短的几年内就积累了上亿的财富。

随着国内监管的越来越重视,佘智江将自己的“犯罪王国”又搬回了菲律宾,他将管理的人员都放在菲律宾,但是市场还是遍及国内每一个黑暗地带。

巨大的金额流动引起了国内警方的高度重视,经过一系列调查之后,在掌握了佘智江犯罪证据后,决定对他实施抓捕。

但是佘智江怎么会这么轻易就舍下自己的亿万财产?他在得到消息之后,疯狂逃窜,接连在东南亚几个国家来回奔波,躲避警察的追捕。

在那个通讯不畅的年代,国家之间的外交和沟通较为不便,等到和一个国家沟通过之后,佘智江早已逃窜到另一个国家。

佘智江在得知此消息后,不光没有低头做人,低调行事,反而越发猖狂,他认为法律已经彻底对他没有了限制。

首先他先将自己包装成一个成功的企业家,在菲律宾各地做慈善,造声势成立亚太国际控股集团,为自己的犯罪披上羊皮。

佘伦凯利用舆论的力量,让媒体大肆宣传自己“资助二十名菲律宾大学生前往中国留学深造”,“创办数十座爱心学校来收留无学可上的孩子”。

他对媒体说:“自己从小因为家庭贫穷上不起学校,所以我不希望世界上还有和我一样的可怜孩子,我要帮助他们。”

而后,他又决定还是飞回中国,为自己的老家修缮道路,对贫困人家进行慈善资助,此等善举又引得媒体争相报道,大家都认为佘伦凯是一个大善人。

这一造势下,佘伦凯在东南亚国家成为“爱心华侨”的名声算是传播甚广,外界对佘伦凯一致好评,殊不知这是他在为自己的犯罪行为铺路。

佘伦凯在菲律宾创建了一座名叫“中华”的水疗场所,名义上是养生休闲场所,实际是一个大型赌场,并且目标客户就是中国人。

后来他在缅甸地区购置了一大片土地,想开始继续自己罪恶之城的建造。他暗地里与当地的索契督将军进行利益输送,让他采取军事和政治上的保护。

佘伦凯建造了一座大型新城,在其中置办了无数的赌场,人体器官交易场所,电信诈骗的集合地,传销组织的老窝,黑色产业在这里如鱼得水。

佘伦凯向外宣布,这座亚太新城是支持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,他编造其中有数不清的高科技产业和新兴产业,都是在为颗伦邦的经济建设做贡献。

当地的居民都十分地崇拜佘伦凯,非常感谢他为他们的家乡所做的一切,但是谁也没有真正踏入过亚太新城,知道其中真正隐藏的黑暗。

佘伦凯在国内大肆宣传亚太新城的建设,他抓住中国年轻人心里到底想要什么这一弱点,以“一夜暴富”的幻想诱惑数不清的中国青年踏入这里的黑暗。

这已经不是一两个人的痛苦,这是三十三万个家庭的悲伤,国内不断地传出自己的家人失踪的消息,国内掀起了一波恐怖风浪。

在国内警察的不断追查之下,发现了佘伦凯的亚太新城的存在,在接下来的调查中,一步步地层层深入让警方越来越震惊,这些黑色产业就是在吃人血馒头!

在长达四年的调查取证中,警方也知道了佘伦凯就是以前的佘智江的事情,他身上犯的罪,背负的人命已经有数万条!其罪当诛!

判决结果出来后,引起了国人的激烈讨论,大多数网友都认为,余伦凯坑害同胞,非法敛财,让无数家庭受害,理应受到应有的惩罚。

甚至有的同胞还表示,应该判处余伦凯死刑。但不论如何,余伦凯已经被抓了,他也该为自己的过错负责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零三条开设赌场罪,开设赌场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组织参与国(境)外赌博犯罪,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(境)外赌博,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修正案(八)》第三十七规定了组织贩卖人体器官罪。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:“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【诈骗罪】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按照规定。最高法等三部门发布《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再度明确,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,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的可判刑,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的,最高可判无期徒刑。

最开始在2014年之前,佘伦凯曾经因诈骗,开设网络赌场赚取21亿的高额财产,属于我国法律中诈骗情节十分严重的部分,会按照最高情节来处理。

作为这些业务的主要负责人,情节十分严重,性质十分恶劣,甚至在涉事过程中曾经上过人命,拐卖犯罪,涉及金额庞大。

组织人员众多,规模巨大,事件情节十分严重,不仅不把法律约束放在眼里,还十分猖狂,会按照最高的判定标准将其绳之以法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、拘役、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在执行期间,如果认真遵守监规,接受教育改造,确有悔改表现的,或者有立功表现的,可以减刑;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,应当减刑:(一)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;(二)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,经查证属实的;(三)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;(四)在日常生产、生活中舍己救人的;(五)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,有突出表现的;(六)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。

还违背了做慈善的初心和使命,是表面上为人民背地里害人民,让人民群众处于水深火热之中,无论是法律层面和道德层面,都不应该为佘伦凯减刑。

佘伦凯因为自己的犯罪行为最后可能甚至要付出自己生命的代价,我们任何人都受法律的约束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。

不能怀着侥幸心理去做违法乱纪的事情。同时我们应该严于律己,加强对他人的防御心理,防止自己落入罪恶的圈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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